在互联网+时代,企业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多地借助诸如公众号、网站平台、网页应用、手机APP等互联网工具向消费者提供。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身,往往被作为产品和服务提供平台和载体的互联网工具所掩盖。在这种情况下,商标类别的选择非常容易存在纠纷。为防止侵权纠纷,任何行业都必须注册互联网相关类别:
重要保护类别:
第42类
软件,做网站,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SaaS,云计算,数据存储
第9类
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下载的软件,手机APP,微信公众号,
相关类别:
第35类
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网络销售等
第38类
数据和通讯服务,计算机终端通讯
第41类
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
第45类
在线社交网络服务
总而言之,一个企业想保护好自己最基础的知识产权,是至少需要花费上一两万注册十几个商标类别的,否则面临的便是侵权案件,就不再是几万块钱能解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