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驰名商标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认定驰名商标一般要考虑以下五个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的其他因素。所谓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
二、如何申报认定驰名商标?
可以通过商标管理程序认定以驰名商标,也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程序、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程序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以“个案认定、被动保护”为原则,以上程序均需报送相应的商标侵权案件、商标异议案件或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商标争议案件。
三、什么是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表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某个国家、地区、区域,并且该商品的品质、信誉或者其他特征是由该产地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商品的特殊品质与其产地的水、土、气候等地理环境有紧密联系。
地理标志最基本、最常见的就是地名,可以是国家名称、地理名称或者行政区域名称。例如:绍兴黄酒、章丘大葱等。地理标志也可以由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可视性标志构成。
四、什么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如何注册?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用于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应该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因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非是表示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于商品或者是服务出自某原产地或者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