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台州瑞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除了“稻香村”,你知道还有“稻香春”吗?

作者:瑞祺咨询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01-23

今天给大家讲一讲京城老字号“稻香春”的故事。你没有看错,小编也没有写错,老字号里边不仅有个“稻香村”还有一个“稻香春”,而且同样都是做糕点的。听说他们家的玫瑰饼还不错,不过除了玫瑰饼,他们家还有个事儿你可以了解一下。

 

“稻香春”起源于民国时期,上世纪八十年代北京东来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便申请了在第29类、第30类上的商标。之后,东来顺公司曾于2004年、2006年、2010年多次与北京稻香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故该品牌一直由稻香春公司实际经营。

 

 

(第30类,第258984号)商品:糕点; 饼干; 年糕; 元霄; 茯苓夹饼;

 

(第29类,第345047号)商品:牛肉干; 熟肉食品; 肉松;

 

2016年10月13日,自然人马某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对上述商标向商标局提出了撤销申请。这意味着东来顺公司需要提供在此之前3年内,上述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否则就将面临多年的老字号商标被撤销的后果。

 

但是提供证据这件事可难住了东来顺公司,因为商标一直是由稻香春公司在实际使用,由于二者在商标使用许可问题上产生了矛盾,稻香春公司拒绝配合提供使用证据。

 

第30类上“糕点”等商品上的商标使用证据还好说,2013-2015年间“稻香春”推出月饼、粽子的报道有不少,同时还有“稻香春”在“糕点、饼干”上的商标被认定为北京著名商标的公告。这些证据,再加上和稻香春公司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无疑能够保住这枚商标了。

 

第29类熟食等商品上“稻香春”商标的使用证据则就困难很多了,除了一份许可期限为2010-2016年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其他实际使用、宣传等证据东来顺公司均未能搜集到。但是仅凭这一份证据,很难认定该商标在指定期间进行了实际使用。

 

案件经从商标局走到商评委,又经历了一审、二审,最终北京市高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两枚“稻香春”商标的注册。我们主要来分析一下第29类“稻香春”商标为何能够被核准注册?

 

二审期间,法官将第29类、第30类“稻香春”两个案件进行了并案处理。因此,并非仅仅是指定商品在指定期间内的证据进行单独、机械地审查;而是突破了时间和商品类别的限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审理和论证第29类“稻香春”商标实际使用的可能性。

 

1

从时间上来看,稻香春公司曾多次与东来顺公司签订商标许可协议,且之前均支付了许可费用。从理性的商业经营者角度来看,支付高额费用之后不进行实际使用的概率非常低。且东来顺公司二审提交的新证据,能够证明2018年稻香春公司销售了“稻香春”的肉松、茯苓夹饼等商品。由此,可以证明在指定期间之前和之后,第29类“稻香春”商标都在使用,继而可以推定指定期间内该商标也极有可能进行了实际使用。

 

2

从商品的关联性来看,法院认为熟食经常与糕点搭配销售,因此二者具有高度的关联性。既然第30类上的“稻香春”商标持续投入了大量使用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多次被认定为著名商标,那么与之具有高度关联性的第29类“稻香春”商标投入实际商业使用的可能性亦非常大。

 

3

从撤三申请人马某的恶意来看,马某不仅在第29、30类上另行申请注册了“稻香春”商标,而且还尝试将该商标转让给稻香春公司。因此,不能排除其与稻香春公司串通,恶意提出撤销申请的可能性。

传 真:0576-89233868 | 咨询热线:0576-89217701 / 188-5769-6611 | E-MAIL:info@reachee.cn

分享给朋友


扫描二维码 关注瑞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