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共提出了12项主要任务,包括推动服务创新能力建设、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动力、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强化售后服务及质量担保、加强服务行业信用监管、推动服务标准提高、加大服务认证力度、提升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服务领域品牌建设、推进服务消费环境建设和推动服务质量社会共治。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各地市场监管和发展改革部门开展为期2年的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方案》强调,以提高服务业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消费引领、市场主导、审慎监管,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创新服务质量治理,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实现服务业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打造中国服务品牌,更好支撑经济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方案》共提出了12项主要任务,包括推动服务创新能力建设、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动力、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强化售后服务及质量担保、加强服务行业信用监管、推动服务标准提高、加大服务认证力度、提升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服务领域品牌建设、推进服务消费环境建设和推动服务质量社会共治。力争到2020年底,通过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我国服务业整体竞争力持续增强,服务业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服务消费环境有效改善,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高。
《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产业政策与质量提升手段的协调互动,落实细化行动措施。做好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宣传引导工作,推广各地服务业质量提升先进经验做法。将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质量提升督促检查中,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及时发掘、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建立服务业质量提升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