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产品可追溯标签的要求: 法规生效1年后起(2009年8月14日),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在其产品及相关包装上加贴永久性清晰醒目的标志,使消费者可以辨别和确定制造商的名称、生产日期和产地,以及其他相关生产信息,从而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除非该产品符合该法规或标准适用的安全要求或标准,严禁消费品广告或所述产品的标签及包装包含消费品安全法规或自愿性消费品安全标准方面的指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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