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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置电源(EPS):加拿大能效标准与美国能效标准的

作者:瑞祺咨询    来源:瑞祺    发布日期:2012-06-05

 

2012年4月12日,加拿大能效(NRCan)指令第十一次修正案(Amendment 11)正式宣布生效。该指令规定了必须强制执行第三方认证的产品类别和要求。

该指令同时对外置电源(EPS)的“最低能效标准”提出要求,即CSA-C381.1-08标准(单电压外置交直流转换和交交流转换电源的能效计算测试方法被参考为能效表现的测试规范)。

下方为指引文件中相关内容的中文译本,详细内容请以加拿大自然资源部所发布英文指引文件为准。

加拿大自然资源部(NRCan)尝试,在适当的前提下,使加拿大的能效测试规范与其它的管理机构出台的要求协调一致,如与2008年7月1日在美国生效的外置电源统一能效测试方法(APPENDIX Z to SUBPART B of PART 430)。但是,加拿大和美国测试方法中存在可能导致不同测试结果的差异。这些差异包括:

  • 热机时间 – 加拿大标准要求在每一种负载率(例如:100%,75%,50%,25%,0%)测试前进行30分钟的热机。而美国方法要求只需在100%负载率测试前进行30分钟的热机,其他的负载率则只需5分钟热机时间。
  • 能效测试方法 – 加拿大方法只允许使用“累积能耗方式”去测试能耗,而美国方法则允许根据外置电源的输出稳定性去选择“瞬间能耗方式”,“平均能耗方式”和“累积能耗方式”3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进行测试。
  • 样品数量 – 最后一个差异并没有在测试规范中特别说明。关于抽样数量的置信上限,美国方法采用97.5%而加拿大标准CSA-C381.1-08采用95%。

加拿大能效规则的初衷并非要使产品经销商们对同样的产品进行重复的测试却得到类似或者相同的结果。加拿大自然资源部对上述的差异和可能导致的结果进行了评估,并为各认证机构提供了以下的指引:

  • 空载:在空载条件下按美国方法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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