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铅或带有含铅涂料儿童产品的要求:
对儿童产品所有部件的铅含量实行分阶段限制,要求在3年期限内,最终将产品任何可接触部分总铅含量的限值由不得超过重量的600ppm(0.06%)降至不得超过重量的100ppm(0.01%)。
铅含量限值(总铅含量占重量的比重)
儿童产品中,非可触及成分除外
不超过600ppm(0.06%),法规颁布日期180天后起(2009年2月10日)
不超过300ppm(0.03%),法规颁布日期1年后起(2009年8月14日)
不超过100ppm(0.01%),法规颁布日期3年后起(2011年8月14日)
儿童产品和玩具所涂含铅油漆
不超过90ppm(0.009%),法规颁布日期1年后(2009年8月14日)
针对某些儿童产品的强制第三方测试要求:
法规生效90天后起(2008年11月12日),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和自有品牌商必须
---将产品送交有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相关测试
---出具证书,证明产品符合适用的标准或法规
---具体要强制的产品信息、测试机构要求和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