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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并存使用注册制度介绍

作者:瑞祺咨询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0-01-03

专有性或排他性是商标的主要特性之一。专有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商标的这一特性是避免在同一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存在多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免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
美国商标法,即兰哈姆法(Lanham Act)里虽然也确定了上述商标专有性的基本原则,但是美国商标法里也存在一项特殊规定,该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人获得并存使用注册(concurrent use registration),即:允许在同一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两个以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笔者将在本文从以下五方面对美国商标法的这一特殊规定予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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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并存使用注册商标

 

在美国商标法中,并存使用注册是指向两个或多个无关联方颁发的同一商标的联邦商标注册,每一方的注册仅限于不同的领域。  

在典型的并存使用情况下,某一个商标使用者将其商标的使用限制在特定的地理区域,或特定的贸易渠道(例如,机场,医院,内部),另一个商标使用者随后、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善意地采用相同的或容易混淆的类似商标,并开始在地理上较远的地区使用。 

并存使用注册允许两个及以上的商标使用者获得联邦商标注册,每个注册人都受到限制,以防止潜在消费者之间导致混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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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获得并存使用注册

 
有两种方式可以获得并存使用注册商标。第一种方式是在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新商标申请时即注明该商标申请为并存使用注册申请;第二种方式是将已提交的普通商标申请转换为并存使用注册申请。通常情况下,已提交的商标申请因与在先相同/近似商标被驳回时,可以申请将在先商标转化成并存使用注册。
无论上述哪种方式所提交的并存使用注册申请,都需通过美国的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的并存使用程序审核后才能获准注册。

在并存使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将与在先商标注册人联系,告知其在后申请人对其商标申请并存使用。并存使用的审查程序与商标诉讼的程序类似,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据材料证明其满足并存使用注册的条件。在先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提供反证,以防止在申请人声称的区域内失去对使用注册商标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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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交并存使用申请的特殊要

 
除了必须满足普通商标联邦注册所需满足的条件之外,并存使用注册商标还有一些特殊要求。首先,与普通商标申请不同,并存使用商标申请不能基于意向使用提交,必须基于商业中的实际使用提交。其次,并存使用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还需列出以下事项:
1、申请人必须指明要求注册商标的商品和/或服务及其使用的地理区域。
2、申请人必须在其知悉的范围内,指明其专有权使用的任何例外情况,包括已知的他人的并存使用所提供的相关商品或服务,所使用的地理区域,范围和期限。
3、申请人还必须列出共同使用用户的姓名和地址,该用户已获得的注册商标或已提交的商标申请(如有)以及商标的使用方式。
4、并存使用的声明,以表明除了申请中指明的人以外,任何人没有权利使用该商标的例外情况。
 
上述提交申请时的特殊要求是根据兰哈姆法的以下规定衍生出来的程式要求。根据兰哈姆法的相关规定,在后申请人寻求并存使用注册的商标需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1、在后申请人必须在之前的注册人提交注册申请之前已使用该商标,除非在先注册人同意在后用户的注册;
2、在后申请人在商业中的使用必须是合法的。“合法的”是指在后申请人使用其商标时,不得侵犯另一方的权利。一般而言,指一方真诚地且在不知道先前方在另一个地理区域使用的情况下,采用并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并存使用商标不存在引起混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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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并存使用

 

并存使用常常是各个使用方对各自使用该商标的地理区域进行限定从而达成协议。并存使用注册的各自使用地理区域可以规定得非常详细。例如,它可以允许一方拥有在少数选定城市或县周围五十英里范围内使用商标的权利,而另一方拥有在该国其他地方使用相同商标的权利。它甚至可以通过参考该城市的道路或其他地标来划分在特定城市内使用商标的权利。

那么,如何确定各方使用的地理范围呢?一般来说,是否已在该领土内实际使用该商标并非是在该领土内建立权利的必要条件,双方常常从各自以前的商业活动范围、目前的发展计划等方面自行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定各自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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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并存使用注册所需时间

 

 

因并存使用注册须由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审查,其审查程序与法院的诉讼程序类似,因此并存使用商标的注册比普通商标注册所需时间更长。通常情况下,有争议的并存使用注册程序可能持续两到三年,或者更久。
综上,在美国不同申请人在同一类别上注册相同商标并不是完全禁止的,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多个商标使用人亦可共同拥有同一商标。在充分了解该制度的前提下,对于国内企业而言,若在美国申请商标过程中遇到在先商标阻碍,可分析是否满足并存使用注册条件,利用该制度克服驳回从而获得商标注册和使用的机会,保障自身的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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