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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有什么区别?

作者:瑞祺咨询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07-12

商标被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都是商标申请过程中的常见情况,只是因为申请人商标知识贮备不充分,对商标申请的细节不甚了解,因此两种情况无论遭遇哪一个,都容易自乱阵脚,手忙脚乱。

 

 

什么是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是指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经过商标局实质审查后,认为该枚申请注册的商标有不能通过的理由,就会将其驳回。商标局在驳回文件上会附上引证驳回理由,缘由各种各样,大部分是因为近似商标或者商标注册的禁用原则被违背。

 

什么是商标申请不予受理?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在注册过程中,商标局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时,认为该商标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因而不受理该申请、不下发受理通知书的情况。主要就是缺少文件,或者是文件某一处出现错误!需要申请人进行补正材料。  

 

 

二者有何区别?

 

综上所述可知,商标驳回与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主要是:

 

原因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在先申请或注册原则”及违反禁注条例,商标局才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则是因为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书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才不予受理的。

 

审查对象不同

 

商标被驳回是因为其本身不满足核准注册的条件,因此审核对象只有商标本身。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主要还是因为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只属于形式审查阶段,审查对象只是商标申请文书和商标形式。

 

下发文书不同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商标被驳回,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

 

退费政策不同

 

缴纳相关费用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商标被驳回是不退还申请费用的。而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标注册费。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不予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并未扣除相应费用。

 

遭遇其一应该如何补救?

 

遭遇商标被驳回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因此,遭遇商标驳回,首先应分析被驳回的原因,是因为你申请的商标和别人的在先商标构成近似还是商标缺乏显著性,或者不良影响。其次可根据分析结果选择进行驳回复审,或者修改商标设计方案重新申报。

 

遭遇商标申请不予受理

 

既然是形式审查不能通过,申请人可按规定修改并重新填写申请文件及缴纳费用,等待进一步审查即可。如果经进一步审查后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也会通知你继续予以补正。

商标不予受理和商标驳回虽然直接后果类似——商标局不同程度地“拒绝”了你的商标申请,但我们必须分清的是,一个是只接受了形式审查,不代表商标本身不能注册,需要补正的是申请材料的部分,而另一个是已经审查了商标本身,不予授权,只有通过驳回复审来争取确权。在面对两种不同情况时,申请人要能够分清概念,该怎么救济就及时选择适当的救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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