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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

作者:瑞祺咨询    来源:瑞祺    发布日期:2012-08-25

 

       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认识和传播与在华投资的跨国企业息息相关,90年代中期家乐福、耐克等跨国公司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审核被认为是对中国企业实施的贸易壁垒。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在20世纪初期就在美国提出来了,经过实践的发展和概念的演进,出现了几种代表观点。

  “同心圆”理论认为内圆是指企业履行经济功能的基本责任,即为投资者提供回报,为社会提供产品,为员工提供就业,促进经济增长;中间圆是指企业履行经济功能要与社会价值观和关注重大社会问题相结合,如保护环境、合理对待员工、回应顾客期望等;外圆是企业更广泛的促进社会进步的其他无形责任,如消除社会贫困、防止城市衰败等。

  “金字塔”理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经济责任是指公司股东要求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员工要求稳定的高收入;客户要求物美价廉道等,是履行其他责任的基础;法律责任要求企业遵守法律规定,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道德责任要求企业的行为符合社会的准则、规范和价值观;慈善责任包括慈善捐助,为员工、家属及社区提供福利等。

  “三重底线”理论认为企业行为要满足经济底线、社会底线与环境底线。企业要考虑利益相关方与社会的期望,控制经营活动对社会和环境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的基本平衡。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众多国际组织,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定义。联合国在“全球契约”中提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遵循“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包括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贪污四个方面。世界银行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方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欧盟则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把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整合到企业运营以及与利益相关方的互动过程中。国际标准化组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社会和环境影响所采取的负责任行为,即行为符合社会利益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道德行为为基础;遵守法律和政府间契约;并将企业社会责任全面融入企业的各项活动中。

  在中国,2006年3月份,国家电网公司率先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对所有者、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自然环境所承担的责任,以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统一。

  综合所述,不管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在以下方面是取得了共识的,那就是企业在对所有者负责、追求利润目标的同时,还要对员工、用户、伙伴、社区、政府等利益相关方负责,对自然环境及子孙后代负责,追求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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