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山寨自己”!许多大企业为何山寨自己的商标?
作者:瑞祺咨询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09-26
你知道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企业要挖空心思的山寨自己的商标吗?“山寨”自己,自黑吗?当然不是,是为了防被黑,商标保护。
随着互联网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快而广,一不小心,自己的商标就会面临被抢注或者是被山寨的情况。如果一项产品非常火爆的话,山寨产品铺天盖地随之而来,有客户说生意不好做,不傍大款品牌,产品压根卖不动,这是实情,但是对于品牌的创立者来说这就是灾难。
如果想创建打造自己的一个金字招牌,那就不得不去考虑该怎样防止被别人跟风模仿了。好比“娃哈哈”商标,在初始创立品牌时,就把“娃娃哈”“哈娃娃”“笑哈哈””哈哈娃“”哈娃娃“”爷哈哈“等等一系列的商标提交了注册申请。
而“阿里巴巴“商标,同时递交的还有”阿里爸爸“”阿里爷爷“”阿里奶奶“”阿里哥哥“”阿里伯伯“”阿里宝贝“”阿里宝宝“等等。
还有”老干妈”商标,她给自己注册的还有“老干娘”“老干爸”“老于妈”“老千妈”“老乾妈”“老姨妈”“老干爹”等等。
“星巴克”商标也是一样,也递交了很多类似商标,像“星星克”、“爱巴克”、“罗巴克”等。
商标法的一般原则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商标,法律保护谁。尽管也有例外,比如《商标法》第31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但总体来看,从维权角度来说,一旦商标被其他企业“注册在先”,再要维权,举证责任、诉讼维权等成本相对更大。因此,很多大型企业采取了注册“防御性商标”的策略。
假设不做防御注册的话,被有心人钻了空子,走异议、无效宣告和撤三等程序的成本会更高,而且还要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麻烦的是结果还不一定会是自己期望的,有很多知名品牌就是因为这块的疏忽以致栽了大跟头。所以说与其让别人山寨自己,还不如自己山寨自己来的划算,最起码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