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欧盟发布了《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2002/95/EC,简称RoHS指令)。该指令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限制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在八大类电子电气设备中的使用。
2008年12月3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RoHS修订案。历经多次修订,2011年7月1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正式发布RoHS修订指令2011/65/EU(RoHS 2.0),该指令于2013年1月3日全面实施。
RoHS 2.0 重要变化
1 RoHS 2.0 纳入CE标志要求,成为欧盟CE标志指令之一。电子电气产品只有在符合低电压指令(LVD)、电磁兼容(EMC)、能源相关产品(ErP)和RoHS 2.0的指令要求,才能粘贴CE标志,出具符合性声明,而且RoHS 2.0还同时要求制造商出具支撑性技术文档,并保留十年。
2 管控产品范围扩大,新增第 8 类医疗设备、第 9 类监控设备和增加第 11 类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医疗器械产品RoHS 2.0实施日程表
3 2014年7月22日, 医疗器材纳入RoHS 2.0 管控范围
4 2016年7月22日,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月纳入RoHS 2.0 管控范围
5 主动植入式医疗设备(暂时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