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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签署首份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

作者:瑞祺咨询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8-04-25

申长雨与洪潘·因塔拉签署中老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国知网讯 4月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老挝国家科技委员会主席、科技部副部长洪潘·因塔拉在老挝万象举行了高级别会议,就建立和开拓中老知识产权双边合作关系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科技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老挝科技部部长、国家科学院院长波万坎·冯达拉院士出席签字仪式。根据该谅解备忘录,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

  申长雨指出,近年来中老双方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审查员培训合作等领域取得积极成果。此次双方一致同意正式建立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中老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是中老知识产权合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将为双方在知识产权政策交流、审查业务合作、人才培养、信息交换及自动化系统等领域合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别是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体现了老方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质量的高度认可和中老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高度互信,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创新型企业赴老投资。相信通过中老知识产权合作关系的正式建立,中老双方将进一步增进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互信和交流,共同推动两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两国的科技创新和经贸往来作出更大贡献。

  因塔拉表示,此次签署的老中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是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合作的首份重要框架性协议。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体现了老方对老中知识产权合作的高度重视。希望在该谅解备忘录的指引下,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展开更为深入广泛的沟通与交流,也希望中方能够加强对老挝知识产权部门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两国知识产权体系共同发展,为两国经贸发展和科技交流贡献力量。(邱隽畅/文 韩国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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