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公司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性!
作者:瑞祺咨询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0-04-21
拟上市公司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意义
拟上市公司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可以享受三年的税收优惠,并且直接影响整个公司的利润表现,促进股价提升;可以在*********地方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扶持中,在投融资、土地、工商等方面享受实惠;可以促使企业重视科技研发,完善企业创新体系,提高科研管理水平;也可以通过这项极具影响力的国家资质认定实现品牌的提升。
拟上市公司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现状
目前,在A股上市公司中,所得税率低于25%的公司共1443家(不考虑统计数据不全的情况),占全部2282家A股企业的63.23%。其中,享受15%所得税率优惠的企业1118家,亦即,上市公司中近一半是高新技术企业。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任务日益紧迫,高新技术企业的作用将越发重要。
但目前拟上市公司在高企认定中存在诸多问题。不少拟上市公司在招股书、公告、年报等中披露关于其高企申报相关信息不充分;部分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为了符合高企申报要求编制了虚假数据或在编制招股书时,采用两套不一样的材料;很多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未能在申报时对所属行业现状、公司实际、研发项目、科研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费用归集等进行系统分析、深入挖掘、逻辑梳理,导致申报材料缺乏支撑、前后矛盾。
上述存在问题给拟上市公司埋下了较大的风险隐患,轻则导致税收优惠被取消,补缴税款,影响公司利润,重则由于“掺假”而受到处罚,影响股价,被迫推迟上市或直接取消资格,是拟上市公司受到严重的影响。
拟上市公司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注意问题
根据高企认定“六大申报条件”,即,自主核心知识产权、产品所属技术领域、科技人员结构、研发费用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和高企评审“四大评价指标”,即,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总资产销售成长性,基于我国拟上市公司高企认定必要性、现状及未来趋势,针对拟上市公司高企认定存在问题,今日知讯提出一些可供参考的专业建议。
企业应高度重视,成立以“一把手”亲抓,科技管理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行政负责人为骨干的高企认定工作小组,协调落实申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要对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公司开展全面摸底,进行客观评价,必要时建议聘请有资质、有经验的咨询公司对上市公司高企认定进行战略规划、系统策划,确保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内部、高企申报与上市披露等方面信息保持一致。
近三年,通过自主研发、专利转让或独占许可等方式,掌握与企业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存在对应关系的核心知识产权。
企业成长性指标必须客观真实。真实财务审计情况事关企业的社会诚信形象,因此,建议企业提供反映企业实际成长性指标的实际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企业情况,不能造假。
为了确保高企申报材料与拟上市公司招股书、法定披露信息等保持一致,对于研发经费、高新技术产品按照《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在不改变原来财务处理情况下进行。
收入等任何费用的归集处理,都必须严格以研发经费归集为例,在归集研发经费时,基于研发经费归集三大问题,即,项目经费确定、具体经费分配、辅助台帐建立,根据公司近三年共需投入研发经费额,针对拟定研发项目,与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会计等讨论,制定出符合行业与项目研发实际的经费投入额、研发经费分配,收集、制作相应的证明凭证,并由科技厅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符合要求的报告。
针对高企认定转化成果评审中的“一个关键、三大核心”问题,即,每年转化成果4个以上和转化成果具有技术性、证明性及可实现性,以公司拥有证明材料且具备实现产品或技术研发、实施条件的关键技术或产品为对象,结合产品所涉及技术领域行业现状与成果市场现状报告,分析、梳理、提炼确定符合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科技成果。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方面的要求,针对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建立系统的企业创新体系,例如:完备的研发制度、针对性的产学研活动等。
因此,对于拟上市公司为了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保持“三个一致性”,即,高企申报材料的内在一致性、高企申报材料与招股书的一致性及高企申报材料与上市后的各项法定披露信息的一致性,建议聘请有资质、有经验的咨询公司对拟上市公司高企认定进行整体策划、系统规划、逻辑筹划,确保高企认定经得起各方面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