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名称(案由)
北京国认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减少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案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鲁)市监行处字〔2020〕16号
三、行政相对人名称(含法定代表人姓名)
北京国认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3E5624
五、处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以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的规定。
六、处罚事由(违法事实)
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减少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
七、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处罚决定作出日期
2020年4月1日
九、行政处罚结果(种类和金额)
罚款1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3万元。罚没款合计28.3万元。并撤销该公司《认证机构批准书》(批准号:CNCA-R-2016-282)。
十、履行方式及期限
15日内,自动履行
十一、救济渠道
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