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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启用有机葡萄酒新规定

作者:瑞祺咨询    来源:瑞祺    发布日期:2012-08-31

 

欧盟已颁布了有机葡萄酒新法规EC 203/20121,这项新规定将于201281日起实行。迄今为止,欧盟没有任何与有机葡萄酒生产相关的规定,也未对有机葡萄酒作明确的界定。仅葡萄本身可以进行有机葡萄认证,因此,现在只能在葡萄酒包装上标注“有机葡萄酿造”。而新规定涵盖了葡萄酒酿造技术,这就意味着,贴有“有机葡萄酒”标签的葡萄酒必须要符合这些新规定。所有有机葡萄酒都必须使用欧盟有机葡萄酒商标。

 

在有机农业中,葡萄酒行业是唯一还未完全受到欧盟法规EC 834/20072约束的行业。为实施法规834/20072中有机产品基本要求而制定的详细规定EC 889/20083已经生效,但在业界并未就统一有机葡萄酒加工规则方面达成任何共识。如今,新规EC 203/20121修订了法规889/2008,明确了有机葡萄酒生产的详细规定。

有机葡萄酒法规界定了某些酿酒技术及工艺,这些技术及工艺本身不符合欧盟法规中有关食品有机生产的宗旨及原则,针对这一方面,新法规还明确了相关约束和限制。

即将受到禁止的酿酒技术及工艺有:

l         通过冷却局部浓度。

l         用物理方法消除二氧化硫。

l         通过使用电渗析处理方法稳定葡萄酒的酒石酸。

l         对葡萄酒进行部分脱醇。

l         通过阳离子交换剂处理稳定葡萄酒的酒石酸。

另外,热处理、离心及过滤工艺都有相关限制。热处理的温度不得超过70°C,过滤孔必须大于0.2微米。

1 委员会实施法规201238

EU203/2012

2 理事会法规2007628EC834/2007

3 委员会法规200895EC889/2008

委员会将在201581日前对若干酿酒技术重新进行检查,届时可能逐步废除或进一步限制这些酿酒技术。这些技术包括热处理、离子交换树脂及反渗透。法规834/2007规定,有机加工食品只有在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添加剂及加工助剂。在新规定的修正案中,列出了这些可授权使用或添加在有机葡萄酒中的产品和物质清单。

符合法规EEC 2092/914或法规EC 834/2007,并于2012731日前生产的葡萄酒存货可以继续在市场上销售,直到售完为止,但这些存货的标签应符合法规EC 203/2012中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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