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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壁垒】德国对多环芳烃(PAHs)要求再度加

作者:瑞祺咨询    来源:瑞祺    发布日期:2014-11-16

 

  近期,德国技术设备及消费品委员会(ATAV)公布了需要进行GS认证产品的多环芳烃(PAHs)的管控要求,其生效时间为2015年7月1日。主要变更有:一是第二类(与皮肤接触超过30秒的材料)和第三类(与皮肤接触低于30秒)产品均按玩具标准分别设置了限值;二是增加了针对苯并(e)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萘等10种PAHs的限值,同时为苊烯、苊、芴、菲、芘、蒽、荧蒽7种PAHs设置了总量限值;三是对18种PAHs的总量限值要求更低。多环芳烃(PAHs)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是分子中含有两个以上苯环的碳氢化合物,如萘、蒽、菲、芘等,广泛存在于塑胶原料、填充油和炭黑等物质中,具有很强的致癌性。新标准的实施,将对出口欧盟尤其是德国的电子电器、玩具、食品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机械等产品造成严重影响。
欧美限制使用多环芳烃(PAHs)历来已久

欧盟最早在2005/69/EC指令中限制了轮胎及其填充油中的8种多环芳烃使用,2010年将其纳入REACH法规,2013年通过新提案,将涉及产品扩大至数十类长期或短期重复接触皮肤或口腔的产品,任一种PAH的限量降低到原来的十分之一。

  德国作为欧盟技术法规领先者,于2008年颁布ZEK01-08号文件,要求在GS认证中强制加入16种PAHs的测试,2011年又发布ZEK01.4-08,将PAHs测试纳入其中,多环芳烃数量也从16种增加到18种,并根据接触材料异同及时间长短分三类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限制,该规定也被欧盟其他成员国作为PAHs的权威检测手段。此外,美国环境保护署将毒性******的苯并芘等16种PAHs列为优先污染物

针对不断升级的绿色壁垒要求,检验检疫建议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及时做好预防措施:一是要及时跟踪、解读新标准要求,加强对产品原材料采购以及产品检测等环节的管控,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尽早对自身产品及其原材料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和PAHs项目抽查,具备条件的尽快申请GS认证等保障措施,确保产品符合即将出台的新要求,掌握市场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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